自公告日起至補助經費用罄之日止。
申請業者應於截止受理日當日18時以前完成線上填寫及將相關文件上傳。
依據:
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第3條。
經濟部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辦法第5條。
公告事項:
本部為推動產業與中小企業升級轉型,強化其經濟韌性及競爭力,推動旨揭補助。
受理日期:自公告日起至補助經費用罄之日止(經費用罄時於本補助線上申請系統登入頁面揭露),主辦單位並得提前公告停止受理;申請業者應於截止受理日當日18時以前完成線上填寫及將相關文件上傳。
本計畫之相關規定事項請詳閱附件申請須知,相關資料請至本計畫網站(https://www.tiipnet.org.tw/)下載。